Wednesday, May 27, 2009

鈞濠發新股詐騙案開審

《鈞濠案六名被告》首被告曾煒麟
次被告郭慧玟

第四被告鄭啟明

第六被告 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偉光

第三被告李大鵬
鈞濠發新股詐騙案開審 前主席夫婦涉串謀美建三高層犯案
【Appledaily 報 27.5.2009 訊】上市公司鈞濠集團前主席曾煒麟與妻子涉嫌串謀他人,假稱投資重慶燃氣管道項目,偽造虛假買賣交易及批文,詐騙鈞濠股東及港交所,以獲批配售價值 6,300萬元的 3.15億新股,其後又串謀上市公司美建集團三名高層,假稱鈞濠已撤出重慶項目,以避過港交所追查。該案昨在區域法院開審。 Appledaily 記者:陳詠詩
被告為鈞濠前主席曾煒麟( 49歲),其妻兼前執行董事郭慧玟( 46歲),溢億有限公司前代表李大鵬( 56歲),上市公司美建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啟明( 60歲)和李國祥( 47歲),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光( 49歲)。六人共被控兩項串謀詐騙、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名。控方開案指, 02年 3月鈞濠股價大瀉,由每股 0.68元跌至 0.12元,曾氏夫婦損手。當時內地的能源及資源項目受投資者歡迎,曾氏夫婦於是串謀特赦證人黃志強及第三被告等,聲稱投資重慶的燃氣管道項目,以得到股東批准,配售新股集資,並推高鈞濠股價。其間,曾又於董事會提交虛假評估報告,指該重慶項目價值 1.06億元
配售新股值 6300萬
此外,曾煒麟指示黃志強及第三被告成立溢億,安排由曾氏夫婦操控的海外註冊公司為溢億股東,其後溢億與內地企業合營發展該重慶項目。為得到港交所批准發行新股,第三被告準備了該重慶項目的內地批文等假文件。於 02年 9月 18日,鈞濠最終獲准配售價值 6,300萬元的 3.15億股,並透過子公司 Chintex Gas Company Limited收購溢億 75%股權
02年 10月,港交所指有投資者投訴從沒有資金注入該重慶項目,要求鈞濠解釋有關交易等詳情。曾煒麟為免令案中虛假交易曝光,決定令鈞濠退出重慶項目,於是與鈞濠的財務顧問公司美建集團執董鄭啟明及李國祥(第四及五被告)商量,並在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光(第六被告)協助下,將溢億股權以 3,200萬元出售,資金由美建借出,但款項最終回流給美建。案件編號: DCCC24/08




1 comment:

Unknown said...

老千個樣都幾老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