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:德銀執董涉收賄 2,480萬
【Oriental報 13.1.2012 訊】德意志銀行(「德銀」)執行董事馬善智,被指向股票投資者,提供買賣該行發行的窩輪之意見時,涉嫌收受高達二千四百八十萬元利益,馬與投資者一家四口,分別被控收受利益及串謀提供利益罪,五人昨日於東區法院提堂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等待證監會及會計師分析證供,調查是否涉及造市或虛假交易。五名被告獲准以現金十萬至三十萬元保釋外出候訊。
向投資者提供窩輪意見
被告馬善智(卅七歲)被控○七年一月十六日至○八年五月七日間,從股票投資者哈弼意及家人處收受二千四百八十萬元,作為他就買賣「德銀」所發行的衍生認股權證(俗稱窩輪)提供意見的報酬。
而曾在時富證券工作的被告哈弼意(六十歲),與其任職物業管理公司副經理的妹妹哈秀美(卅九歲),及兩名兒子哈成銘(卅二歲)及哈成智(廿九歲),則被控在同一時間向馬善智提供上述金錢。
控方原申請將案押後至六月再訊,以待進一步調查,包括待證監會分析五十萬項交易中的一萬二千個相關錄音紀錄,以及待會計師計算哈氏一家在案中的實際得益。惟辯方認為押後期太長,法庭最終將案排期於四月廿四日再訊,以審閱調查進度。另外,法庭又批准哈氏一家申請在農曆新年期間,出境往內地探親。
案件編號:ESCC 178/201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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