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21, 2009

官永義(616, 1218)涉串謀勒索一億股股票

永義國際前主席官永義涉勒索上市公司主席

官永義涉炒燶股「索償」 1億

【Apple 報 9.9.2009 訊】永義國際前主席官永義涉串同三人勒索上市公司主席 X,遭 X循民事途徑向四人追討與一批股票等值的 1.35億元。 X早前獲法庭頒臨時資產凍結令,限制官永義等四人處理 1.35億元的資產。

揚言燒掉 X辦公室
四人昨在高等法院申請撤銷凍結令,代表 X的律師大爆官永義疑因炒燶股票,向上市公司主席取 1億元股票作補償。上市公司主席不肯,便遭大漢持武器上辦公室「搞事」。原告 X今年 6月入稟向四名被告官永義、吳志強、陳桂南及黃展億,追討 1.35億元,代表 X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昨在庭上披露官永義涉勒索的案情。馮指,官今年 3月初聲稱因投資X的公司股票損手,要求 X給他價值 1億元的股票作賠償。 X拒絕,說根本不關他事,不會施予援手。稍後官叫 X先將股票給他,他會雙倍奉還,但仍遭拒絕。同月,七至八名大漢到 X的辦公室搞事,要 X交出股票。 X否認虧欠他人,揚言報警。大漢即在袋中拿出鐵器恐嚇,並揚言燒掉 X辦公室。 X再說要報案,對方才說寬限三天。官及吳其後再找 X索股票。

辯方:屬私人糾紛
馮續指, X相識的一名內地商人今年 4月亦曾在深圳遭六至七人恐嚇,威脅對他不利。馮指,凍結令不僅可防止被告擅自處理資產,若被告誠信度極低或不可信賴,法庭應對這等低道德水平的人下凍結令,確保資產受保障;再者,被告從未披露股票下落,故法庭不應撤銷凍結令。代表官永義的資深大律師黃福鑫則指,據 X所講,官與 X好像從不認識,官突然上門勒索,但事實是官與 X有定期生意交往,官更曾應 X要求,介紹剛退休的前恒生銀行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柯清輝予 X認識,所謂勒索案純屬私人糾紛, X的說法並不可信,故法庭不應凍結他們名下的資產。案件今日續審。

案件編號: HCA1479/09




串謀三人 要求X先生提供一億股股票官永義涉串謀勒索 8000萬

【Apple 報20.6.2009訊】永義國際前主席官永義,涉嫌串謀證券公司東主及兩名男子,利用懷疑手槍物體,勒索X先生一億股其上市公司的股票,四人被控一項串謀勒索罪,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。辯方指事件因金錢糾紛引起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三,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,四人不准保釋,交由警方看管。 Appledaily 記者:蔡曉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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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名被告依次為官永義( 52歲)、吳志強( 67歲),兩人報稱商人;被告黃展億( 57歲)及陳桂南( 58歲),報稱無業,暫毋須答辯。四人昨表現平靜,但獲悉申請保釋被拒後,流露失望神情。控罪指四人於本年 3月至 4月,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士,為自己獲益,以恫嚇方式要求X先生,向他們提供一億股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,待警方替事主及事主的友人進行認人手續,要求將被告還押警方看管,又因本案涉及金額巨大,約值 8,000萬元,事件中有人使用懷疑手槍武器,加上仍有在逃人士,故反對被告保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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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官拒保釋申請
辯方替首被告申請保釋時指,事件因金錢糾紛而起。官永義身為名人,事件將被報道,他不會棄保潛逃。辯方又指官一向熱心公益,曾捐款 500萬元予中文大學, 100萬元賑濟四川地震災民,並身兼香港足球隊的足主十多年,願意交出 500萬元保釋金,以及由恒生銀行高層及立法會議員,各提供 50萬元人事擔保。而次被告吳志強為證券公司東主,只是聯絡首被告與事主見面,角色輕微;第三被告雖有刑事紀錄,但已是多年前的事;第四被告陳桂南與官永義是朋友,兩人有股票生意往來,案發期間陳沒有在場,三名被告願意交出各 100萬元保釋金,但遭裁判官拒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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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: ESCC2873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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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躍球壇 現為馬主
【Apple 報 20.6.2009 訊】官永義曾出任上市公司主席,因涉及內幕交易而被判罰款 4,826萬元。同時,他也活躍於球壇及馬圈,他出任愉園足主達 14年,總投資已有 7,000多萬元;又擔任港隊領隊多年。官永義去年萌生退意,淡出球壇,但改任馬主,擁有「馬中之王」及「馬中神駒」。官永義於 1981年創立永義集團,更是 1994年「青年企業家」的得主。 05年他旗下永義國際及永富建設涉就股份買賣進行內幕交易, 06年 1月被內幕交易審裁處判罰款 4,826萬元,並取消其董事資格 5年,官永義其後就該聆訊結果多次申請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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