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10, 2009

質疑法官無視袁天凡、林孝華有聯繫種票

證監行政總裁韋奕禮
質 疑 法 官 無 視 袁 天 凡 、 林 孝 華 有 聯 繫 證 監 四 點 反 駁   指 電 盈 種 票
【 Apple 報 10.4.2009 訊 】 電 盈 ( 008 ) 私 有 化 上 訴 庭 聆 訊 下 周 四 開 審 , 證 監 會 在 近 日 呈 交 的 上 訴 通 知 書 中 , 並 提 出 四 點 質 疑 原 審 法 官 就 多 項 法 律 原 則 引 喻 失 義 , 無 視 電 盈 大 股 東 盈 科 拓 展 的 副 主 席 袁 天 凡 與 富 通 保 險 區 域 總 監 林 孝 華 , 在 「 種 票 」 疑 雲 中 確 有 聯 繫 。 證 監 重 申 , 原 訟 庭 裁 定 電 盈 勝 訴 , 相 等 於 支 持 或 容 忍 「 分 拆 股 份 」 這 種 種 票 行 為 , 這 對 保 障 小 股 東 權 利 造 成 衝 擊 , 故 必 須 為 法 律 原 則 討 個 明 白 。 Appledaily 記 者 : 何 凱 兒 、 羅 嘉 銘.
上 訴 庭 本 周 一 接 納 證 監 以 事 件 重 大 嚴 重 性 為 由 提 出 上 訴 , 證 監 會 行 政 總 裁 韋 奕 禮 當 日 已 強 調 , 上 訴 是 要 法 院 釐 清 「 拆 股 」 的 合 法 定 義 , 而 不 是 反 對 電 盈 私 有 化 計 劃 , 而 證 監 仍 會 繼 續 徹 查 相 關 違 規 事 宜 。 對 於 原 審 法 官 以 本 港 《 公 司 條 例 》 第 166 條 並 無 明 文 禁 止 拆 股 , 證 監 在 上 訴 書 認 為 , 既 然 法 官 認 為 種 票 是 嚴 重 指 控 , 但 又 認 定 「 拆 股 」 沒 有 不 妥 , 實 屬 自 相 矛 盾 。
質 疑 林 孝 華 不 發 放 實 物 股 票
證 監 又 認 為 , 原 訟 庭 忽 視 其 所 呈 交 的 疑 點 , 雖 然 證 監 不 可 能 在 每 宗 私 有 化 個 案 都 就 「 拆 股 」 進 行 檢 視 , 但 這 不 等 於 不 能 指 控 該 些 已 見 的 涉 嫌 違 規 行 為 。 證 監 又 批 評 , 原 訟 庭 所 指 難 以 審 視 拆 股 活 動 , 但 卻 忽 視 是 次 已 遭 查 出 的 人 為 操 控 投 票 。 至 於 事 件 兩 大 主 角 袁 天 凡 和 林 孝 華 , 證 監 重 申 , 所 呈 交 的 證 據 已 足 夠 引 證 兩 人 在 安 排 「 種 票 」 , 雖 說 林 氏 個 人 並 無 獲 得 金 錢 利 益 , 但 他 是 基 於 兩 人 關 係 才 協 助 袁 氏 , 務 求 令 私 有 化 成 功 。 原 訟 庭 認 同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所 指 , 林 孝 華 並 無 蓄 意 「 種 票 」 , 但 證 監 的 上 訴 書 強 調 , 以 電 盈 股 票 作 為 林 氏 屬 下 保 險 經 紀 的 「 禮 物 」 並 不 尋 常 , 林 氏 指 送 贈 股 票 具 難 忘 意 義 , 這 亦 不 切 合 該 批 經 紀 在 轉 交 授 權 投 票 表 格 後 , 是 收 取 支 票 而 非 實 物 股 票 的 事 實 。
Webb : 證 監 仍 有 勝 算
證 監 又 指 , 林 氏 要 求 旗 下 五 個 小 組 主 管 將 50 萬 股 電 盈 , 贈 予 1 月 9 日 至 19 日 在 港 經 紀 , 這 不 關 乎 有 關 經 紀 工 作 表 現 而 值 得 獲 賞 , 最 終 只 有 335 名 經 紀 獲 贈 股 票 , 其 餘 包 括 其 他 相 關 親 友 以 至 裁 縫 , 明 顯 與 花 紅 獎 賞 原 則 違 背 。 證 監 指 , 林 氏 胞 妹 分 派 股 票 前 , 曾 到 電 盈 辦 事 處 取 500 至 600 份 授 權 投 票 表 格 , 反 映 林 氏 已 有 意 圖 要 求 所 有 獲 贈 者 簽 贊 成 票 , 而 這 在 贈 股 及 派 表 格 中 可 充 份 引 證 。 揭 發 「 私 有 化 種 票 疑 雲 」 的 網 上 股 評 人 David Webb 昨 表 示 , 法 庭 批 准 電 盈 私 有 化 的 裁 決 不 合 理 , 他 認 為 , 私 有 化 拆 票 並 非 一 般 做 法 , 法 官 只 單 方 面 聽 取 一 方 意 見 。 他 又 認 為 , 證 監 理 據 較 強 , 上 訴 並 非 全 無 勝 算 , 再 者 , 上 訴 庭 有 3 位 法 官 審 理 , 較 原 訟 庭 只 得 一 位 法 官 更 公 平 。
證 監 質 疑 原 訟 庭 裁 決 四 要 點
1) 富 通 保 險 區 域 總 監 林 孝 華 以 往 未 試 過 以 上 市 股 票 作 下 屬 花 紅 , 他 指 以 電 盈 股 份 作 花 紅 具 難 忘 意 義 , 卻 不 發 放 實 物 股 票 。
2) 林 孝 華 向 獲 發 股 份 者 發 出 投 票 授 權 表 格 並 收 回 , 令 人 懷 疑 其 動 機 。
3) 林 孝 華 沒 有 獲 得 金 錢 利 益 , 因 他 是 基 於 與 袁 天 凡 的 關 係 才 協 助 對 方 。
4) 證 監 搜 集 的 證 據 足 以 指 證 袁 天 凡 有 份 策 劃 分 拆 股 份 , 由 林 孝 華 協 助 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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