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y 21, 2015

漢能薄膜發電 (566) 跳水式下跌後停牌,及高銀地產(283) 高銀金融 (530) 亦被拖下

漢能薄膜566是第一隻因自2015年 "滬港通", 而做就歸邊神秘莊家操弄妖股:

看片: 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reRt9YDm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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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經濟通通訊社 2015.05.21 專訊》

漢能控股集團針對近日部分媒體報道發聲明,指集團目前經營正常,各項業務運轉良好,資金狀況良好,沒有任何一筆貸款逾期;不存在有關媒體報道的因股票被斬倉,導致漢能薄膜發電(566)股價大跌。

  聲明又指,截止目前,集團及關聯人士持有漢能薄膜發電約306億股,沒有任何減持套現行為。

  又稱截止目前,集團沒有利用持有上市公司漢能股票與任何機構或個人,進行過諸如對賭之類的任何金融衍生交易。

  集團又指,對漢能薄膜發電的發展充滿信心。

  漢能控股集團持有漢能薄膜發電約73%股權。

  昨日漢能薄膜發電股價急跌47%後停牌,停牌前報3﹒91元。








而漢能薄膜發電 (566) 的財務顧問 及係密切的 高銀金融 (530)及其同系的高銀地產(283)  亦被拖下,  

566, 283, 530都是貨源極度歸邊的所謂莊家股. SFC主席依例向傳媒承諾會跟進調查; 大眾亦習慣事件會不了了之, 耐左就當無發生過, 好讓SFC皇子公主繼續過佢地安息活的生活.






《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》

高銀地產(283)及高銀金融(530)(統稱「高銀集團」)透過公關發表聲明表示,集團業務和營運一切運作如常,集團之財務穩健,資金和財務狀況正常。

  另外,主席潘蘇通對於兩間公司之未來發展充滿信心。

  高銀系今日股價暴瀉,高銀金融曾跌近60%,高銀地產(283)亦跌近50%。高銀集團兩公司已發1不明股價大跌原因。










2015年07月16日   Appledaily.com

證監勒令停賽 漢能難復牌

事隔兩個月,證監會終出手勒令漢能薄膜發電(566)停牌。漢能5月20日股價單日大瀉七成後已自行停牌,期間證監會罕有證實正在調查漢能事務,昨晨更引用《證券條例》第8(1)條勒令其停牌,意味漢能要復牌需得證監會首肯,料機會渺茫。

至昨晚截稿前,漢能仍未就證監會指示刊發公告。證監會出手後,富時昨指「預料漢能將繼續停牌,復牌時間不明朗」,決定由下周一(20日)起,中國A50指數、香港指數及H股指數中剔除漢能。

漢能5月底停牌後,場外交易不受影響,最新價報2.17元,比停牌價3.91元折讓44.5%。場外交易參與者多為機構投資者,立法會議員(金融服務界)張華峰指,散戶若想沽貨止蝕,只能「任人出價,得唔到市場真正價值」,而漢能停牌初期尚有國外投資者接貨,現時何人肯接貨就不得而知。

根據《證券條例》第8(1)條,證監會若懷疑招股書、通告等文件屬虛假、不完整或誤導,或為維護投資者及市場秩序與公平起見,可勒令上市公司停牌。漢能自行停牌已近兩個月,證監會現時才「加多腳」勒令停牌,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時間上顯示證監會調查必已有所進展,不過一般調查程序,為保護受查對象,監管機構不會在調查時公佈詳情,而第8(1)條「幾乎覆蓋所有情況」,故現時公眾並不知悉漢能「衰乜嘢」。市場關注證監會下一步會否動用「尚方寶劍」《證券條例》第213(2b)條,向法庭申請勒令漢能「還原交易」,即如洪良國際(946)般向投資者「回水」。

6月底漢能主動終止兩項與母企漢能控股的關連交易,涉資逾45億元,而路透引述消息人士,指漢能拒絕港交所(388)要求交出母企賬目。加上證監會已經出手,漢能想復牌需同時得聯交所及證監會首肯,料難度極高。

過往證監會出手勒令停牌,計有以「國家機密」為由拒絕公開財務數據的中國高精密(591)、核數師持保留意見的群星紙業(3868)及思嘉(1863)。三股皆停牌至今。

不過亦曾有公司在虎頭鍘下逃出生天。綠森(094)被沽空機構渾水質疑種樹規模,於2011年8月被證監會勒令停牌,公司迅速補足其子公司於蘇利南的10年特許經營權及砍伐權等資料,成功在一個月內復牌。大凌集團(211)因董事沒披露涉資近8,000萬元的財務利益,亦未為關連交易尋求股東授權,2002年被證監勒令停牌,2008年更成為證監會首次為上市公司展開索償訴訟的例子,該股最後在2011年成功復牌。因此有業界意見認為證監會出手「都唔係百發百中㗎」。


   

海迪 16.7.2015

「神奇的股」漢能(566)自5月離奇暴跌後,至今已停牌近兩個月。昨日證監會再度出手,引用證券條例勒令漢能停牌。
雖然漢能本身已經停緊賽,但證監今次做法絕非多此一舉。事關之前的停牌是應漢能自己要求,如果它想復牌,理論上只須說服港交所(388),獲交易所首肯即可成事。但如今證監插手,就會把漢能日後能否復牌的決定權,由港交所轉移至證監身上,意味漢能今次想全身而退,難度會變得極高。還記得中國高精密(591)嗎?當年港交所對公司賬目屬「國家機密」的解釋收貨,放生高精密讓它復牌,投資者即火速散水,兩星期後這決定才被證監推翻。今次證監「先下手為強」,漢能似乎再沒這樣的機會了。

對沖基金朋友說,昨日繼續有漢能股東在場外(OTC)市場割價掟貨,截至傍晚有歐資經紀正代客以每股1.2元兜售漢能股份,較停牌前價格3.91元低近70%。聞說本月初有沽空漢能的對沖基金,曾在市場壓價至每股5毫子收貨,但最終都無成交。朋友說,如今證監真是幫了他們一把,「如果我喺XX基金,我而家開價兩毫子啦!我諗都有人會肯賣!」

今次沽空咗漢能的基金可以用「跳樓價」收貨平倉,咪好和味?非也,朋友說最多只能用「慘勝」來形容。事關漢能過去一年股價升咗600%,short咗的基金早已傷亡慘重,如今就算漢能掉頭跌返七、八成,都依然無法填返個氹,估計起碼要1蚊以下收貨,對沖基金回報才可回復「正數」。還有漢能在停牌前借貨息率已高達20、30厘,扣埋這些成本,基金今役賺到的,可能只是蠅頭小利。




【財經評論】為了復牌,可以去到幾盡?    

Appledaily.com   記者:黃翹恩  17.7.2015

漢能(566)引用David Webb口中「老子縱橫香港股壇廿幾年都未見過人用」的《證券條例》第9條,反咬證監會勒令其停牌的決定「不公平不合理」,如有需要會告上法庭。

姑勿論逆襲成功機會有多大,單是敢挑戰已經令本來「厭厭悶悶」的漢能風波醒神不少。買定花生之餘,筆者認為今次的lesson to take,正如我們要求政府權力需受制衡一樣,市場監管機構權力並非沒上限。

香港鮮有反告監管機構的例子,不妨參考一下英美案例。2002年美國金融業監管局(FINRA)指券商Fiero Brothers違規「裸沽空」,判罰100萬美元,老闆John J. Fiero終身逐出市場,Fiero不服,認為FINRA踩過界(over-reaching),FINRA亦告上法庭要求Fiero繳交罰款。

聯邦法院最終在2011年裁定,FINRA並沒權訴諸法庭要求會員找數。法官Winter在判詞中解釋,FINRA有權將行為失當的券商趕出市場(美國所有券商都必需成為FINRA會員並受其監管)直至他乖乖繳款,然而不論聯邦法例抑或FINRA「家規」亦沒賦予其控告會員追收罰款的權力。 

2013年英國金融服務局(FSA,即證監會打虎英雄施衛民新東家的前身)更離譜。調查員約見石油期貨經紀商PVM,藉口了解整體交易情況,實是哄PVM提供某一宗交易的證據以入其罪,期間PVM代表律師Sara George更被FSA支開。

PVM向FSA的申訴專員投訴,他調查後指斥FSA「不專業、缺乏操守」,最後FSA需要正式向PVM道歉。Sara George聞判後贈興:「唔洗受過法律訓練,都知道唔應該講大話、唔應該跣人啦!」更呼籲「唔好倚賴監管機構存好心做好事,要了解並行使你嘅法律權利」。兩年後的彼岸,有人Message well taken。

證監會近來不停強調保護投資者的最高原則,有時手緊到業界怨聲載道(例如要求基金加強監察上市公司的《負責任的擁有權》諮詢),但上月秒殺「同股不同權」建議草案卻得到全場掌聲。漢能上訴結果如何,相信人人心中有筆賬,筆者只想指出,由漢能引爆的風波,不止於要求監管者加強保障投資者。對權力的警惕,由西環到中環,都應一視同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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