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13, 2013

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內幕交易案, 償還散戶2,390萬

【蘋果日報113.12.2013訊, 記者:吳永強 黃幗慧 石永樂】證監會再次成功「打老虎」。擾攘逾6年的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內幕交易案終告圓滿落幕,法庭頒令杜軍要向297名投資者「回水」合共2,390萬元,為證監會以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213條成功令內幕交易「還原」兼「回水」的第一例,預料可供日後同類案件參考。

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,因透過中信資源(1205)內幕交易獲利,雖然於09年已被判罪成,惟證監會仍窮追不捨,以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213條向杜軍民事追討,昨終「修成正果」。法院昨頒令杜軍需就其於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買入中信資源股份的交易「還原」。當日297名向杜軍沽出中信資源股份投資者,據悉大部份為散戶,將可獲得杜軍償還內幕消息公佈前後的股份差價。

確定「受害人」身份成關鍵

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指出,對法庭的裁決感到高興及滿意,希望可給予透過內幕消息獲利的投資者一個信息及教訓。主力負責今次打虎行動的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(Mark Steward)則認為,「本案帶出明確的訊息,就是不法行為的後果,包括復原或補救的成本,均應由違規者負責,而不應由無辜的投資者或市場來承擔」。
證監會首次以「第213條」令因內幕交易而受損的散戶獲「回水」,關鍵在於成功確定「受害人」身份。律師黃啟豪指本案有前瞻性,往後同類案件可作參考,但將來界定「受害人」的定義時,或會出現爭議,能否得到「回水」便值得商榷。
杜軍的資產在案發後被凍結,繼早前1,600多萬元被解凍後,高等法院昨在杜軍及證監會同意下,下令解凍餘下750萬元現金資產,令證監會能將共2,390萬元支付「回水」。法官吳嘉輝下令杜軍明年1月起計的4個月內,將750萬元交到法庭,法庭然後會將錢轉交予證監會管理人李約翰(John Lees),由他將錢償給予「受害人」。
李約翰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,「現時仍未收到有關文件,故暫未有相關款項交還的安排,但據我哋理解證監會亦傾向盡快向投資者『回水』」。


杜軍減刑 仍重囚6年

杜軍於2007年初代表大摩擔任中信資源收購油田資產的小組成員期間,得悉該公司將會收購。收購消息公佈之前,他先後9次「偷步」買入2,670萬股中信資源股份,合共約8,600萬元。同年5月9日,中信資源公佈收購消息後股價大升,杜軍趁機沽出其中1,300萬股,獲利約3,340萬元。
雖然其後杜軍蝕讓餘下的股份,實際利潤僅得約200萬元。不過,證監會按交易消息公佈後中信資源的股價作推算,指杜軍內幕交易名義利潤約有2,332萬元。
證監會其後收到摩根士丹利的舉報後展開調查,而杜軍在09年9月因10項內幕交易罪成,被判監7年及罰款2,332萬元,為同類案件最重的刑罰。杜軍其後提出上訴,刑期減至6年,上訴庭亦認為罰款太高會影響杜軍交易對手可獲得的退款額,故大幅調低罰款額至168.8萬元。
杜軍(箭嘴)早年透過中信資源內幕交易獲利,09年被判罪成,判監7年,後獲減刑至6年。
【小知識】
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213條,被視為證監會打擊市場不當行為的尚方寶劍,該條例可要求法院頒令凍結對方資產,「還原」違規交易之餘,並向受影響人士如交易對手及股東「回水」。證監曾多次引用213條保障投資者,較知名事件有洪良國際(前上市編號為946)招股文件有虛假及誤導性資料,便被勒令斥10.3億元回購股東手上股份。今年老虎基金Tiger Asia)亦被證監要相同條例打擊其失當行為,將3,850萬元資產賠償予投資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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